鲁建质安字〔2018〕15号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(城乡建委),城管局(执法局、公用事业局、园林局),济南、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、林业和城乡绿化局、城乡水务局:
现将《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。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8年8月1日